“我入狱第五天就被狱警打伤头和双眼!”辽宁铁岭,刑满释放人员刘世福控诉狱警赵某在他入狱不久后就将他打伤,并因为没有及时予以救治,延误了最佳治疗期,导致他右眼失明,请求国家赔偿万。
刘世福所在铁岭监狱认为,刘世福入狱时就患有眼疾,且没有证据证明其在监狱被狱警殴打致眼疾的事实,因此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刘世福表示不服,将铁岭监狱告上法院。
案件回顾:年7月3日,刘世福因犯票据诈骗罪被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年8月27日调入铁岭监狱第五监区服刑改造。
年8月14日沈阳新入监犯监狱的《罪犯健康体检表》显示:刘世福入监前就患有眼疾,转入铁岭监狱第五监区改造时,因为患有白内障等眼科疾病,视力很差,因此被安排在服装车间从事一些技术含量低且较轻的劳动。
当时,铁岭监狱干警赵某负责服装车间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赵某于年8月25日去海城外役现场检查工作时被运石料汽车撞倒,造成膀胱破裂,乙状结肠系膜挫裂伤,盆骨左髋臼粉碎性骨折,造成侧肢体缩短,活动功能受限,走路跛行。后被评定为八级伤残。
年9月4日,刘世福刑满释放。年3月2日,刘世福以铁岭监狱干警违法侵犯其健康权为由,向铁岭监狱申请国家赔偿。
刘世福称,他入狱第五天就被狱警赵某打伤头和双眼,因没有及时予以治疗,延误了最佳治疗期,导致申诉人右眼失明,左眼玻璃体混浊,晶体脱位,视力近于零,面临全部失明,给申诉人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请求判令铁岭监狱予以国家赔偿万。
铁岭监狱回应:年4月1日,铁岭监狱认为刘世福在投入该监狱第五监区改造前患有眼疾,其指控赵某对其实施伤害行为造成眼疾的事实不成立。主要依据是年9月29日铁岭监狱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关于服刑人员刘世福控告监狱干警对其殴打致残事件调查报告》的结论:
1、刘世福指控赵某用左脚踢其右下颌并用右手打其六个嘴巴子这一事件,没有旁证证明赵某动手对刘世福进行了殴打。
另外,赵某左侧盆骨及髋关节残疾,踢起的高度非常有限,有旁证证明二人相距四、五米远,刘世福称赵某用左脚踢在其脸部与赵某残疾状态情况不符。
故刘世福控告赵某殴打其致残一事,属一面之词,不能认定赵某对刘世福人身存在侵害行为。
2、许维刚及服刑人员、刑释人员的证言中,均证实刘世福自入监时,眼睛视力就不好,外号“刘瞎子”,并且旁证中说刘世福自称患有白内障,看不清东西,一遇有着急上火,病情加重。
另外,刘世福家里经济条件困难、无人管,缺少家庭关爱。从现有掌握证据来看,没有证据证明刘世福在调入三监区之前提出过医看眼睛的问题。
因此,不能认定耽误刘世福看病时机的医疗责任。
综上,铁岭监狱作出不予赔偿决定。
刘世福不服申请复议,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复议后,决定驳回刘世福的赔偿申请,维持铁岭监狱不予赔偿决定。
刘世福仍不服,申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
最终判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认为,刘世福刚入监时就患有白内障,且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自己在铁岭监狱服刑期间被干警殴打且错过最佳治疗期导致双眼伤残的事实,铁岭监狱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应予赔偿的情形。
故,该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铁岭监狱不予赔偿决定及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复议决定。
最终,刘世福的申诉事由不成立,刘世福的申诉被驳回。刘世福的申诉被驳回后,其仍表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终也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