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干部办公室配睡房,是否违规?
深圳大鹏新区去年12月30日揭牌成立,办公地点设在大鹏街道办。但还没到一年,新区办公地点换到下属的另一个街道办:葵涌。葵涌街道办被腾出办公楼,先搬葵涌四五楼处级干部办公室。原本有专用会客厅、专用睡房等不错的办公环境被改变,让葵涌街道办的处级干部们很不爽。大鹏街道办的公务员则窃喜,因为被新区管委会占去的办公楼很可能归还。(9月19日《南方都市报》) 葵涌街道办某些干部指责大鹏新区管委会的搬迁纯属“瞎折腾”。这个话要分两面看。管委会从大鹏街道搬到葵涌的动议,在今年深圳两会期间被人大代表提出,理由是担心影响大鹏半岛生态,新区领导听取并采纳了此建议,这怎么能算是“瞎折腾”呢?但话又说回来,设立大鹏新区的时候,有关方面竟然没有考虑到大鹏半岛的生态脆弱性以及新区管理机构入驻将带来的影响,确属决策不当、考虑不周。此外,大鹏新区管理机构未满一年就搬迁,必然意味着不菲的行*成本和社会成本支出,因而有关决策部门、拍板领导是需要向市民和企业等纳税主体说一声抱歉的。 但问题还在于,葵涌街道办处级干部指称搬迁纯属“瞎折腾”,不是出于对“折腾”了企业和市民的质疑,而是因为新区领导“抢”了该街道领导的豪华精装办公环境。看到这里,我们就惊异地发现,原来葵涌街道办的领导们所用的办公室,不仅包括办公区域,而且还配套有专用会客厅、专用睡房。要知道,在与深圳一河之隔的香港,只有李嘉诚、李兆基、杨受成这样的商界大佬才用得起这样的豪华精装全配套办公室呢。更何况,富豪办公花的是自己的钱,公务员办公所花的每一分钱都取自纳税人。 这个街道办的领导为办公室被占而不满,甚至不惜违反官场规则,当着外人发出抱怨;那个街道办的公务员为有机会收回被占用的精装办公室而窃喜;新区管理机构搬迁,要求属下街道办首先腾出给领导办公的地方……我们的**机关入门处,墙上都有镌刻的“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但为什么某些人在机关里做到了厅级、处级,*治和道德觉悟还这么差,把个人享受看得那么重呢? 一种解释是,在深圳的基层单位,别说厅级、处级,就连科级干部以及再往下的科员,办公场所都不差;处级及以上级别干部的办公室,基本上都是“一拖N”(一个办公室加浴室、睡房、会客厅等)——因而某些干部将豪华精装全配套办公室(外带豪华配车)视为职务、职级配套,意识上已经认同现有做法的合理性。由奢入俭难、由俭入奢易,办公用好房、出行坐好车,这难道不是培养“表叔”、“表嫂”一类人奢侈品爱好的意识基础吗?看起来,深圳反腐倡廉、建设廉洁城市的形势当真还很严峻呢!有媒体报道说,各地纪委已经开始培训办案人员的奢侈品知识,以提升发现和查处腐败的效能,在笔者看来,深圳市纪检监察部门不妨将基层单位领导们的办公环境也列为一项考察指标。 除了纪委,其实还有能管这事儿的其他部门。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县处级正职、副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上限分别为20、12平方米,科级、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则为12、6平方米。葵涌、大鹏两个街道办遵守了这项《标准》吗? :